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工作体制改革近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规定,将五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转移到采供血机构工作职能内容由采供血机构实施完成。我站担当如下工作职能:1、根据国务院五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对采供血机构各类人员培训辅助设计单项工作培训;2、加大对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3、向全市各医疗机构提供安全的血液制品;4、保证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5、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用血进行技术指导;6、对各中心储血点的网络建设维护和督导;7、对本站血液及血液制品进行质量控制,担当业务辖区中心储血点、储血点的质量控制工作;8、逐步在县(区)域内建立采血点,监控血液质量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市中心血站设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信息科、后勤服务科、成分管理科、检验管理科、供血服务科、血源管理科、宣传招募科、质保科教科11个职能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永州市中心血站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2018年预算总收入1931.5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401.5万元,可支配非税收入1050万元,无偿献血基金拨款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30万元。
(二)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581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194.5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86.5万元。
2、一般商品和服务支出736.5万元(其中:正常经费拨款26万元),
3、专项资金(核酸检测资金)支出181万元,正常经费拔款181万元。
4、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万元。
5、其他资本性支43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31.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20.5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专项资金支出:18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开展的核酸检测工作相差资金。
(三)资本性支出:43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业务开展专用设备购置等方面。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0.3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17年减少17.7万元,主要是因为按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对三公经费进行严格控制。
3、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30万元。
六、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