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血费报销对象和标准及规定
发布时间:2021-12-22 11:22:32 来源:永州市中心血站 作者: 编辑:yzxuezhan 阅读更多

一、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报销用血费用的标准

1、献血量累计在900毫升以上(含本数,下同)的,献血者本人报销终身无限量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上不满900毫升的,报销献血量三倍临床用血的费用,献血量累计在600毫升以下的,报销献血量二倍临床用血的费用。

2、除献血者本人按照前项规定报销用血费用外,献血者的配偶、父母、子女还可共计报销献血量等量临床用血的费用。

3、每捐献一个治疗量的机采血小板,按400毫升全血献血量计算。

二、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所需资料(由医院通过网络上传到无偿献血者献血时当地血站)

1、无偿献血者和用血者身份证或军官证等复印件;

2、医院用血费用清单复印件;

3、医院用血费用结算发票复印件;

4、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申请表;

5、湖南省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临床用血费用报销承诺书;

6、如还有疑问,请电话咨询:0746-6230552(永州市中心血站信息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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