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血站管理办法》、《血站质量管理规范》和《国务院关于医药工作体制改革近重点实施方案2009-2011》规定,将五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转移到采供血机构工作职能内容由采供血机构实施完成。我站担当如下工作职能:1、根据国务院五大公共卫生项目要求对采供血机构各类人员培训辅助设计单项工作培训;2、加大对全市无偿献血工作的宣传;3、向全市各医疗机构提供安全的血液制品;4、保证临床用血100%来源于无偿献血;5、加强血液质量管理,对全市各医疗机构用血进行技术指导;6、对各中心储血点的网络建设维护和督导;7、对本站血液及血液制品进行质量控制,担当业务辖区中心储血点、储血点的质量控制工作;8、逐步在县(区)域内建立采血点,监控血液质量及人员培训等工作。
永州市中心血站设办公室、财务科、质量管理科、信息科、后勤服务科、成分管理科、检验管理科、供血服务科、血源管理科、宣传招募科、质保科教科11个职能科室。现有职工68人,其中在编人员23人,聘用人员43人,退休人员5人,临时工2人;车辆编制为2台,现实有车辆7台(2台送血车、2台大型采血车、2台中小型采血车、1台行政用车);2台移动献血屋(分设祁阳、宁远县)。
二、2016年度部门预算表
见附件。
三、部门预算情况
(一)介绍部门预算的基本情况。
1、2016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392.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82.46万元,包含经费拨款132.46万元,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50万;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90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310万元。
2016年度预算总支出为1392.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85.06万元,包含工资福利支出357.8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0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6.20万元;项目支出1007.40万元,包含专项商品和服务支出697.4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0.00万元。
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永州市中心血站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总额为182.46万元,均为基本支出。
3、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永州市中心血站2016年度三公”经费预算总额为43.3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费37.30万元(每年公众开放日10次、全市联系无偿献血等),无因公出国(境)费。
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
永州市中心血站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既不是行政单位,也非参公单位,本条不适用。
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
永州市中心血站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金额为310万元,用于血液安全配套设备购置和完善。
(二)专项资金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永州市中心血站专项商品服务支出697.40万元,其中非税收入拨款647.40万元,财政专项拨款50万元。
四、专业名词解释
无
五、部门联系方式
永州市中心血站财务科
联系人:胡惠
电话:0746-6313655